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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警钟!甘肃省凉州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0-30 11:47:30作者:乐从环保促进会

案例一:2024年3月24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市管理局对西宁联勤保障中心第943医院营区基地化标准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由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西宁联勤保障中心第943医院营区基地化标准建设工程项目未落实建筑工地防尘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4月22日依法对其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3月28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市管理局对金羊镇窑沟村小康安居工程六期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由甘肃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的金羊镇窑沟村小康安居工程六期项目未落实建筑工地防尘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5月6日依法对其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3月21日,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市管理局对凉州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二标段)进行检查时发现,由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凉州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第二标段)未落实建筑工地防尘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5月6日依法对其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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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从环保促进会,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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