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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施工造成严重扬尘污染,被罚30000元!

发布时间:2024-02-04 09:43:10作者:乐陵城管

2023年12月8日,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在巡查时发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未使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垃圾及裸露地块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扬尘污染。此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的规定,执法队员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等形式依法固定违法证据,确定违法事实,并对此案依法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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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队员依法向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依法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并参照《德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修订版)》序号68号“违法程度较重”的标准,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违法依据:第六十九条第三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处罚依据: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温馨提示

扬尘问题具有点多、面广、易反复、难管理等特点。扬尘虽小,却严重影响着城市的洁净程度,影响着空气质量。为了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改善,严控“源头”,勤抓“过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夯实责任,严格问责,确保各施工工地全部达到扬尘防治标准和要求!

来源:乐陵城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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