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热线:400-668-8797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未采取围挡、遮盖、喷淋等防扬尘措施,这些公司被处罚15000元!

发布时间:2023-12-16 10:23:04作者: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案例一:

2023年10月8日,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福建龙翔煤炭有限公司经营的杨岐陆岛交通码头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码头的物料堆放场堆放了大量煤炭,堆场地面未进行硬化,大多数煤炭货堆露天堆放,未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造成扬尘污染。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围挡、遮盖、喷淋等防扬尘措施,在4个月内对杨岐陆岛交通码头的物料堆放场进行地面硬化,并处罚款1.5万元。


案例二:

根据福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移送的违法线索,福建省福鼎市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潮音岛2#地块(滨江时代城)二期A标段项目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经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调查核实,该项目存在喷淋措施未及时启动、建筑土方未能及时清运或采用密目网覆盖、车辆及地面清洗设备未彻底清理到位等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福鼎市山前街道办事处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服务热线

    400-668-8797

    24小时在线

  • 电话/传真:

    0531-88982702

  • 售后电话:

    0531-69953385

  • 抖音二维码

  • 微信公众号

济南环泰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1799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