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热线:400-668-8797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100万以上在建项目,须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并接入监管平台!

发布时间:2023-10-08 09:39:55作者:环泰仪器

9月18日,湛江市住建局发布《湛江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时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640.png


01 实施范围

湛江市所有在建限额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须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备并将数据实时接入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发的湛江市智慧渣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

严格查处未接入监管平台的在建或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02 企业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应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接入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工作。

2.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项目施工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接入、管理和维护工作。

3.监理单位应参与视频监控设备安装方案的制定、审核,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于逾期未按规定安装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03 安装接入、移位及拆除要求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接入监管平台要在产生建筑垃圾排放之前完成。

(一)监管平台接入流程。

施工单位按照《监管平台接入指南》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申请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接入监管平台。

(二)监控设施移位、拆除(退出监管平台)流程。

若监控点位需要进行移位或拆除,需提交建筑工地监控点移位/拆除业务申请表。安装在塔吊上的设备,在办理塔吊拆除告知登记后方可拆除;其他设备在办理终(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后方可拆除。工程复工时,应按第(一)款要求重新接入监管平台。

对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接入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动态质量安全记分、行政处罚等处理 。

  • 服务热线

    400-668-8797

    24小时在线

  • 电话/传真:

    0531-88982702

  • 售后电话:

    0531-69953385

  • 抖音二维码

  • 微信公众号

济南环泰仪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3017991号-1